发爆器使用维修制度浏览数:306次
![]() 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对放炮器的使用维修管理,使职工养成遵章放炮的良好习惯,杜绝放炮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特制定本制度。 1000发高能脉冲大功率起爆器发爆器放炮器厂家价格批发报价,煤电钻发爆器,放炮器推荐,高能起爆器排行榜,1000起爆器,矿用发爆器,渭南发爆器,一起发爆,1000部, 发爆器1000,煤电钻,强力煤电钻,FD起爆器,FD放炮器,GF发爆器 一、发爆器的使用 1、必须使用新型双锁放炮器。 2、放炮器必须存放在地面专用橱内并上锁,由专人保管发放。 3、放炮器必须进行导通测量,测量合格后再放炮。 4、放炮员保管放炮器起爆钥匙,当班队长保管闭锁钥匙,必须随身携带,放炮实行连锁放炮。 5、放炮时雷管必须采用串联接法。各雷管接线头严禁接地,以免消耗电流,出现哑炮。 6、放炮母线必须与接线柱接牢才允许放炮,母线与连接线之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确保放炮安全。 二、发爆器的保养和维修 1、电池短路电流不低于2.5A/只,否则应更换电池,严禁在井下打开外壳更换电池。 2、放炮器应在清洁、干燥、无硫化物处存放。 3、长期不用时应取出电池。 4、发现放炮器出现以下故障应及时维修: 测量灯不亮、开关拨到充电位不充电、充电时振动声音不正常,电容不充电、充电超过20秒ND不发光、刚充电发光管ND即亮、冲量下降。 5、维修中杜绝碰伤限流电阻的胶封引线,如有损坏及时更换和胶封。 6、维修时不得改变放炮器本安电路和与本安电路有关的元器件的电气参数、规格和型号。 7、使用和维修时,不得损坏放炮器上、下壳接触防爆面,如已损坏,严禁使用。 八、对于不符合本有关规定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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